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年~1970年)
湖南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是在经过1961~1965年的经济调整、国民经济基本得到恢复并有所发展、主要比例关系比较协调的基础上进行的。经济调整取得的成就,为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比较稳固的基础,也为"三五"时期的经济计划工作创造了比较有利的条件。可是由于后来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错误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湖南国民经济又一次遭受严重的挫折。
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计委的部署,1964年省计委编制了湖南"三五"计划。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注重综合平衡和国民经济各方面的内在联系;农业生产贯彻执行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工业转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积极支援农业,支援轻工市场;争取在第三个五年内基本解决人民的吃穿用问题。
(国家机械行业和橡胶机械制造业的大型骨干企业、湖南"三五"计划期间开工兴建的重点工程益阳橡胶机械厂一角)
1964年8月,美国全面发动侵越战争。针对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党中央和毛泽东做出了集中力量建设三线的决定。中央将湖南西部43个县、市划为三线地区。这些地区,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6%,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9.6%,大都是山区,交通不便,经济比较落后,1966年工业总产值只占全省9%左右。根据中央三线建设精神,省委和省人委决定湖南"三五"计划的基本方针和任务,从以解决吃穿用为中心,转变到以备战为中心,并从湖南的实际出发,重点抓好大力发展农业和加强三线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到1970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600万吨,棉花10万吨,生猪年末存栏500万头,水产品20万吨,钢15万吨,生铁25万吨,钢材15万吨,煤炭900万吨,发电量40亿度。机械制造成套率提高到70%,日用工业品大部实现自给。"三五"期间,计划在湘西地区投资39.8亿元,投入施工的大中型项目达54个。
执行情况:
"三五"期间,由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采取各种形式的抵制,并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湖南的帮派势力进行了积极的斗争,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三五"计划所制定的指标大都完成或接近完成。1970年,全省生产总值93.05亿元;5年中,全省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9.9%,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0.6%,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5%。
(1969年湘澧盐矿建矿)
农业生产稳步发展。1970年底,全省农业总产值44.6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5.3%;粮食总产量1481.30万吨,棉花6.59万吨,水产品8.46万吨,生猪年末存栏1249.88万头。工业生产发展很快。1970年,全省工业总产值31.9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4.2%;钢产量13.75万吨,生铁41.32万吨,钢材26.97万吨,原煤1103.81万吨,发电量40.83亿度。交通运输建设成绩不俗。1970年,全省铁路通车里程达1629公里,公路通车里程27576公里,内河航运里程16586公里。固定资产投资成绩可观。"三五"时期,全省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达34.66亿元。财政贸易创辉煌。5年合计财政收入51.50亿元;1970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7.68亿元,比1965增长43%。进出口贸易总额3315万美元,为1965年的117.2%。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年~1975年)
湖南发展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于1970年初进行编制,12月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提出"四五"计划纲要(草案),但未正式下发。
主要目标任务:
按照争取用十年时间,把湖南初步建成工业省的设想,"四五"计划的基本方针是:集中力量加快三线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狠抓钢铁、煤炭、基础工业、军工生产和交通运输建设,积极发展轻纺工业,争取在"四五"计划期内,把湖南建成一个"小而全"的工业体系,为争取在十年内初步建成工业省打下基础。
"四五"计划确定1975年主要指标:工农业总产值18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农业总产值65亿元。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分别为,粮食1200~1250万吨,棉花15~17.5万吨,生猪年末存栏2500万头,水产品16万吨;钢120~150万吨,生铁200万吨,原煤2500~3000万吨,发电量150亿度。地方财政收入5年共9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计85.4亿元。
(1972年湘衡盐矿首套2万吨真空制盐设备)
执行情况:
"四五"计划时期,仍处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之中,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更加尖锐、激烈和复杂,由于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进行抵制和斗争,全省国民经济仍取得一定发展。1975年,全省生产总产值118.40亿元,平均年增长7.6%;国民收入103.64亿元,平均年增长4%。197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54.97亿元,粮食总产量1842.85万吨,棉花9.64万吨,生猪年末存栏1781.58万头,水产品11.05万吨。"四五"期间,湖南狠抓了化肥工业建设,增加化肥产量,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到1973年底,全省建成投产的小氮肥厂73个,小磷肥厂35个。1975年,全省工业总产值41.96亿元,钢31.55万吨,生铁44.51万吨,钢材25.51万吨,原煤1842.48万吨,发电量68.24亿度。1975年全省货物运输量达8410万吨,完成计划的176.6%。5年间,共完成财政收入90.02亿元,平均年增长11.8%;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48亿元,为计划的77.8%。
(在"四五"重点工程湘东化工机械厂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按"四五"计划规定的指标检查,除农业总产值、油料、水泥、食糖完成计划外,其他指标均未完成。未完成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受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同时与计划指标定的过高也有一定关系。"四五"期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仍然严重,基本建设战线仍然过长,管理水平下降,轻工市场问题比较突出。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经济研究室)
(编辑: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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