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主持召开全省调煤保电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调煤保电专项督查工作,讨论通过《湖南省电力生产和外省购电工作奖励办法》。于来山强调,搞好调煤保电,下决心解决电的问题,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全省煤电生产大会精神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的情况,将开展专项督查,严格执行奖惩和问责,确保全省调煤保电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于来山指出,当前电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湖南的发展,它不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个政治问题。电的问题不解决,谈什么经济发展,谈什么招商引资,谈什么改善民生,谈什么社会安定,一切都等于空谈。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电的问题,近期已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煤炭、火电企业一定要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全省煤电生产大会精神,坚强有力地执行省政府的《通知》规定,不折不扣地做好调煤保电的各项工作。这既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也是对各煤电企业全局意识、奉献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的一次现实检验。
于来山强调,当前我省调煤保电的各项措施已经出台,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抓好落实。省政府近期将组织一次全省调煤保电工作专项督查,从10月15日至25日,分7个督查组,深入各市州、各燃煤发电企业,并在每个市州随机抽两个煤炭生产企业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地贯彻落实全省煤电生产大会和省政府《通知》的情况,各地是否将电煤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到煤矿,发电任务是否分解落实到发电企业,煤炭企业供应电煤和火电企业生产发电的情况,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否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征收,各地支持煤电企业生产的情况以及煤电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等等。督查情况将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的地区、部门和企业,要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省政府《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企业,要给予严厉制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刘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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