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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标准化委员会发布9项标准
来源: 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湖南) 日期:2007-11-13 10:43:00

  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7日电(记者王勉)11月7日,第四届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局长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会上,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9项标准。

  它们分别是:《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基本功能要求》、《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包装农产品的标识》、《饮用天然泉水》、《烟草专用基肥》、《旅游基本信息资源规范》、《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规则》、《路灯节能装置》。

  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李晖说,上述9项标准中,前4项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后5项的实施日期为2008年2月1日。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说,4年来,位于泛珠三角的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等九省区,紧紧围绕《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这9项标准的发布,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振兴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消除地区技术性障碍和地区封锁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编辑:徐凯)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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